殷德友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分割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 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包括劳动贡献和经济贡献。2. 双方在婚姻中的过错程度。3. 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4. 双方的生活需要和健康状况。5. 财产的性质和来源。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请注意,婚前个人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个人财产,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