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因为我女儿去学习嘛,她是做指甲,去进修的时候,他们老板给他出了2000块钱,然后我们自己也出了2000块钱,就说去学习现在我女儿不想在他那里做了嘛,他就叫我女儿把那2000块钱退给他
先查看培训协议、出资凭证、工资和服务期限约定,确认老板支付的2000元是培训费、借款还是预支工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只有实际发生且有明确约定的培训费用,才可能在违约范围内要求返还;不得以押金或无依据费用限制离职。保存聊天、收据和培训内容,要求对方书面列明依据和金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仲裁时效。
2026-08-06 05:10:44 回复
这事儿得看那2000块钱的性质。如果老板出的钱是明确作为“培训费”或“学习资助”,并且双方没有签协议约定必须干满多久才能离职,那这钱一般算老板对员工的福利或投资,你女儿离职后老板要求退还缺乏法律依据。但如果当时说好了是“借款”或者有书面约定“学完必须服务一定期限,否则退钱”,那老板就有权要回。建议你先翻翻有没有相关字据或聊天记录。如果没约定,可以明确拒绝退还,因为员工有择业自由。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20 00:33:06 回复专业解答试用期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孕妇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辞退则无需补偿。
专业解答非法解除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等,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者支付标准有上限,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专业解答试用期不签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但要是试用期未超一个月,单位未签合同通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一起领。补偿金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二者性质不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无需再支付补偿金。
专业解答合同到期时女职工怀孕,单位通常不能不续签。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即便合同到期,单位也需延续合同,直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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