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边在3.16提出离职,进行谈话说干到4.16或者忙的时候帮忙做到月底,但是在4.3号时突发部门裁剪,大家可以自助选择离职或者留任,离职的话可以获得n的补偿,请问我这边提出离职后公司发布要裁剪部门,我还能拿到这个补偿金吗
请你明确一下问题哦,从你目前表述来看,推测你可能是在3月16日提出离职,打算干到4月底,想咨询这种情况下涉及的法律问题,比如离职手续、工资结算之类的。你可以详细说说你具体想问的内容,以便我能更准确地为你提供法律建议。
2026-04-10 21:44:43 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裁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您在3月16日提出离职,并与公司达成了工作至4月16日或月底的协议,这表明您与公司之间已经就离职达成了一致,且您的离职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然而,公司在4月3日宣布部门裁员,并提供补偿金,这属于公司单方面的裁员行为。如果您在公司宣布裁员前已经提出离职,并且双方已经就离职达成了协议,那么您的情况可能不适用于公司此次裁员的补偿规定。不过,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您与公司之间的具体协议内容以及公司裁员的具体政策来判断。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0 21: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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