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苏徐州的,我是2024年生产的,休产假期间公司没有发过工资,我休产假前月平均工资10000元,我最后只领了28000元的生育津贴,这种情况公司需要给我补差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你休产假前月平均工资10000元,而生育津贴只有28000元,明显低于你应得的工资总额。公司应当补足差额部分。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8 23:02:2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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