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支付相应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请保留好工作期间的相关证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5 22:43:3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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