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程序方面,劳动调解是双方在调解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流程相对灵活简便,注重双方的沟通与妥协;而劳动仲裁有严格的法定程序,需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审理和裁决。
(2)主持机构方面,劳动调解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主持;劳动仲裁由专门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
(3)效力方面,劳动调解达成的协议靠双方自觉履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醒:
劳动者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若对仲裁或调解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如果想温和、灵活解决劳动纠纷,可优先选择劳动调解。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对方心平气和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二)若劳动纠纷复杂,双方分歧大,调解难以解决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依靠其专业裁决解决问题。若对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纠纷的不同方式,劳动调解并非劳动仲裁。
2.劳动调解由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如企业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主持,靠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注重自愿平等。
3.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劳动争议进行公断裁决。仲裁委是法定专门机构,裁决有强制力,不履行可申请法院执行。
4.二者在程序、主持机构和效力上存在差异。
结论:
劳动调解不属于劳动仲裁,二者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不同程序。
法律解析:
劳动调解由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注重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经调解达成的协议靠双方自觉履行。而劳动仲裁由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它具有准司法性,仲裁裁决有法律强制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二者在程序、主持机构及效力等方面均有不同。若对劳动调解、劳动仲裁等劳动纠纷处理有疑问,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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