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单位友好协商,要求补足工资,保留协商记录。
2.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劳动监察可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加付赔偿金。
3.可申请仲裁,在知道权利受损一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4.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法院起诉。
结论:
劳动者遇到工资少发、拖欠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当用人单位少发、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多种合法途径维权。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并保留记录,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要加付赔偿金,投诉时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若对仲裁结果存在异议,则可在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在维权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1.劳动者遇到工资少发、拖欠情况,应积极依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是首要步骤,保留协商记录,为后续维权留存证据。
2.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加付赔偿金。投诉前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
3.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4.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及时行动,协商时态度坚定,投诉和仲裁时准备充分材料,诉讼时可考虑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劳动者遭遇工资少发、拖欠时,与用人单位协商是首步,友好沟通能解决问题最好,保留协商记录可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2)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行政途径,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令支付和加付赔偿金的权力。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材料,有助于快速认定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
(3)申请劳动仲裁是重要手段,要在规定的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能更专业地处理劳动纠纷。
(4)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维权各环节都要注意时间限制,准备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补足工资并保留协商记录,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能避免矛盾激化。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会加付赔偿金。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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