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协商沟通,向单位说明其有配合办理失业保险的义务,以及不办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争取友好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失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解除情况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
(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因未办理失业保险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因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导致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解除合同后不协助办失业保险,劳动者可这样维权:
一是与单位协商,说明其配合办理的义务和不办的法律后果。
二是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带上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解除情况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改正。
三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未办失业保险的损失,单位违规不办应担责。
结论:
单位解除合同后不协助办理失业保险,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当单位拒绝协助时,劳动者可先和单位沟通,说明其应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办理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投诉时要提供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解除情况的材料。此外,劳动者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因未办理失业保险导致的损失,因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致使失业人员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如何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单位解除合同后不协助办理失业保险,劳动者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维权。单位有义务配合办理失业保险,不办理需承担法律责任。
2.具体措施如下:
-先与单位协商,向其说明配合办理是法定义务以及不办理的法律后果,争取和平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提供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解除情况的材料,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
-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因未办理失业保险导致的损失。按规定,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致人员无法享受待遇的,需担责。通过这些途径,劳动者可维护自身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益。
法律分析:
(1)单位解除合同后有协助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单位不履行该义务时,劳动者第一步可与单位协商,向其说明法律规定及不办理的后果,促使其配合办理。
(2)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责令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在此过程中,劳动者要准备好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解除情况的材料。
(3)劳动者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因未办理失业保险所导致的损失。按照相关规定,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致使失业人员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若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