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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算出十倍赔偿金的数额

汪* 山西-大同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2.04 06:26:20 433人阅读

该如何算出十倍赔偿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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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倍赔偿金是保障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领域权益的重要规定。生产不符合标准食品或经营明知不符标准食品,消费者可获价款十倍赔偿。
2.赔偿金计算以购买食品支付价款为基数乘十。像花费50元买食品,赔偿金为500元。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
3.不过,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误导消费者的瑕疵,不适用此赔偿。
4.为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购买食品要留意其安全标准,遇到问题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索赔。商家则需严格把控食品质量,避免违规行为。

2026-02-04 12: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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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拥有主张十倍赔偿金的权利。当遇到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者明知食品不符合标准仍进行售卖的情况,消费者可据此维权。
(2)计算十倍赔偿金的方法较为简单,以购买食品实际支付的价款为基数,乘以十得到赔偿数额。
(3)若计算出的赔偿金额低于一千元,会按照一千元进行赔偿,这保障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4)存在特殊情况,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消费者,不适用十倍赔偿。

提醒:消费者主张十倍赔偿需保留好购买凭证。不同案情适用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4 10:0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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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者遇到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要保留好购买食品的凭证,如发票、购物小票等,这是计算赔偿金的重要依据。
(二)计算赔偿金时,按照购买食品所支付的价款乘以十得出数额。若结果不足一千元,可要求按一千元赔偿。
(三)如果商家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为由拒绝赔偿,消费者要判断该瑕疵是否影响食品安全且会对自己造成误导,若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商家仍需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026-02-04 08:5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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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倍赔偿金在食品安全领域较常见。若商家生产或售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能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
2.计算时,用购买食品的价款乘以十就是赔偿金额。如花50元买食品,赔偿就是500元。
3.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但食品标签、说明书瑕疵不影响安全且不误导消费者的除外。

2026-02-04 07:5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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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标签等不影响安全且无误导瑕疵的除外。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在面对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情况时,有主张价款十倍赔偿金的权利。计算赔偿金以购买食品支付价款为基数乘以十。若算出的赔偿金额不到一千元,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按一千元赔偿。但要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的问题不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会误导消费者,就不在此赔偿范围内。这既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过度追责。如果您在食品安全消费中遇到相关问题,不确定能否主张十倍赔偿,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2-04 07:17:3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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