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续签公司补偿表述通常为“N+1”而非“N+7”。“N”是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补偿,按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是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额外一个月工资补偿。
若公司提出按“N+7”补偿,这应是双方协商结果。公司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协商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员工。
1.员工要及时查收款项,确认金额是否与协商一致。
2.若金额有误,应及时与公司沟通解决。
3.若公司拒绝支付或支付不足,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合同不续签时,常见的补偿是“N+1”,“N”依据员工工作年限确定补偿月工资,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1”是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而给予的额外一个月工资补偿。
(3)若公司提出“N+7”补偿,这属于双方协商结果。公司有义务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协商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员工。
提醒:
员工遇到公司提出的补偿方案时,要明确补偿计算方式是否合理。若对补偿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补偿标准:若公司提出“N+7”补偿,要清楚“N”是按工作年限对应月工资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1”是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额外一个月工资,“7”是双方协商结果。
(二)关注支付方式:公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协商的“N+7”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员工。
(三)及时查收确认:员工要及时查收款项,并仔细确认金额是否与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合同不续签补偿通常是“N+1”,非“N+7”。“N”是工作年限对应月工资补偿,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1”是没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额外一个月工资补偿。
3.若公司按“N+7”补偿,是协商结果,公司解除合同时要一次性支付,员工要及时查收并确认金额。
结论:
合同不续签公司补偿通常是“N+1”,“N+7”表述有误,若按“N+7”补偿应是双方协商结果,公司要一次性支付协商金额。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不续签补偿里“N”指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补偿,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是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所以一般是“N+1”。若公司提出“N+7”补偿,那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按协商好的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员工,员工要及时查收款项并确认金额。如果在合同不续签补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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