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阿姨在2005年8月入职一家公司(制造业工厂员工规模有3000多人),岗位是计件员工,一直工作到2026年。于2013年8月前使用的是自家大姐的身份证办的入职,期间有受过一次工伤,公司当时叫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领取了2万多的赔偿。在2013年8月之后才换回了自己的身份证在这家企业工作。因企业没有给她交的社保,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想咨询下您,现在要求企业补缴社保,该从那个时间要求补缴社保呢?主要是在2013年8月前有用自家大姐的身份证办的入职领取了工伤赔偿,之后才用的自己身份证办的入职。
请你明确一下具体问题,比如这种使用他人身份证入职的行为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后续该如何处理、现在涉及到了哪些纠纷(像离职补偿、工伤认定等方面),以便我更为精准地为你提供法律分析和建议。
不过,先简单说一下使用他人身份证入职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和问题:
对员工自身的风险
1. 社会保险权益受损 :以他人名义参保,在自己发生工伤、患病、生育等情况时,可能无法正常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因为社保信息与实际本人不符,在申请待遇时会面临障碍。
2. 劳动关系认定复杂 :在涉及劳动纠纷,如经济补偿、加班费等问题时,由于身份信息不符,可能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
3. 职业发展受限 :如果公司后续发现身份问题,可能会面临被辞退的风险,而且在职业晋升、技能培训等方面也可能受到影响。
对用人单位的风险
1. 法律责任承担 :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等情况,由于参保信息与实际不符,可能会导致用人单位面临额外的赔偿责任。
2. 劳动管理风险 :身份信息不真实会给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带来困难,如人事档案管理、考勤管理等。
3. 行政处罚风险 :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入职可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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