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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提前解约怎样赔付

陈** 浙江-上虞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1.17 15:07:35 429人阅读

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提前解约怎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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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常解约: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无需赔付。
(二)违反服务期约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约定,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数额不超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员工违反该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6-01-17 21: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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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约,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无需赔付。
2.若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按约定付违约金,数额不超培训费用及未履行服务期分摊费用。
3.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4.除上述特殊情况,正常提前解约无需额外赔付。

2026-01-17 20:3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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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提前解约,一般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无需赔付;但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则需支付违约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正常解约时,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无需承担赔付责任。不过,当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该约定时,就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有数额限制,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以及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同时,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同样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除这两种特殊情形外,员工提前解约无需额外赔付。如果您在劳动合同解约赔付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7 20:0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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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提前解约,赔付情况因不同情形而异。一般情况下,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或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无需赔付。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需赔付。一是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有上限,不得超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员工应了解自身解约权利和义务,正常解约按规定通知单位。
2.若涉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员工要遵守约定,避免违约。
3.单位在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时,应明确相关条款和违约金标准。

2026-01-17 18:2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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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状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都无需进行赔付,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有一定的自主择业权。
(2)特殊情形中,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时,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数额限制,既不能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也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除这两种特殊情况外,员工正常提前解约无需承担额外赔付责任。

提醒:员工提前解约时要注意区分自身情况是否属于特殊情形,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承担不必要的赔付。若不确定,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7 16:28:59 回复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法律咨询)(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免费法律咨询)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律师咨询)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一)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二)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对于非法律规定情形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咨询)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很多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是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金计算方法,这时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合意,必须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时,应该马上咨询律师的意见,相信律师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会为您赢得更多的筹码。以上信息是司法服务网为你整理,欢迎登录司法服务网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法规知识查询、一对一律师咨询等,快速在线解答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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