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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赔偿是按照当地基本工资算吗

李* 江苏-连云港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2.31 12:40:47 421人阅读

员工赔偿是按照当地基本工资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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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员工赔偿计算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员工赔偿计算基数是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工资,不是当地基本工资。

提醒:
员工要注意留存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主张赔偿时准确计算平均工资。不同案情赔偿计算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31 17: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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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员工遇到赔偿计算问题,要明确自身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仔细核算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二)若用人单位按当地基本工资计算赔偿,员工可与单位沟通,指出正确的计算方式是按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工资。
(三)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其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12-31 17:0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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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赔偿不按当地基本工资算。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若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给赔偿金。工资涵盖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收入。

3.员工赔偿计算基数是正常工作时平均工资,非当地基本工资。

2025-12-31 16:1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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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员工赔偿不按当地基本工资计算,而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所以员工赔偿计算基数是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工资,非当地基本工资。如果大家在员工赔偿计算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15:1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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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赔偿计算并非依据当地基本工资,而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工资来算。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3.建议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在遭遇赔偿问题时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赔偿计算,避免违法行为导致额外赔偿成本。

2025-12-31 13:40:31 回复

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不是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收入计算的。如果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是按照本人工资来计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解答如下,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影响基本工资的主要因数确定基本工资的主要条件是: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水平,企业的劳动条件状况,生产、工作岗位劳动的繁重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在同等的情况下,职工基本工资的多少,一般反映他们之间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和担负职责的差异。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职工收入水平的高低。基本工资的最低数额,应当保证职工本人及其平均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工资的特点基本工资是同津贴、奖金等辅助工资相对而言。同辅助工资呈现经常变动的状态相反,基本工资相对比较稳定。在一定时期内,如果社会和企业生产经济条件,或者职工个人业务技术水平和所担负的职责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基本工资一般不动。这样,企业的工资支付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都比较稳定,有利于组织生产和安排家庭生活。但是,它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职工在实际劳动和贡献上的具体差别。因此,实行必要的津贴、奖金等辅助工资形式,或者实行联系个人劳动成果的浮动工资制度,有助于弥补基本工资的这种不足,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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