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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工资能留在他家不走吗

张* 山东-潍坊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2.25 01:36:58 444人阅读

拖欠工资能留在他家不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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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到拖欠工资问题,不要未经允许滞留他人住所,这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会带来法律风险。
(二)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工资。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四)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5-12-25 09: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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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允许滞留他人住所是非法侵入住宅,会有法律风险,这种方式不可取。

2.遇到拖欠工资,要走合法途径。先和单位协商支付工资;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支付;也能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可起诉。

3.走正规法律程序能解决工资问题,避免法律纠纷。别采取过激行为,不然工资难保障,还可能担责。

2025-12-25 08:1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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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不能未经允许滞留他人住所追讨工资,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法律解析:
未经允许滞留他人住所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这违反了法律规定,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当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有一系列合法途径可供选择。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法院起诉。通过这些正规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能有效解决工资问题,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采取过激行为,不仅无法保障工资权益,还可能因违法承担不利后果。如果大家在追讨工资或遇到其他法律问题时,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5 06:2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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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允许滞留他人住所是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会带来法律风险,遭遇拖欠工资不能采取这种方式。
2.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应走合法途径。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支付。也能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3.通过正规法律程序维护权益,既能解决工资问题,又能避免法律纠纷。采取过激行为不仅无法保障工资权益,还可能因违法担责。所以,要理性依法维权。

2025-12-25 05:2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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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经允许滞留他人住所,此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会面临法律风险。这是对他人居住安宁和物权的侵犯,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2)遭遇拖欠工资,合法途径众多。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这是最直接简单的方式,可能快速解决问题。
(3)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4)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这是一种专业的纠纷解决机制。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提醒:
遇到拖欠工资,务必选择合法途径维权,切勿采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过激行为,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5 03:30:53 回复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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