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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劳动者有主动离职的权利,不过不存在“被迫离职”的说法。当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保障了工伤职工在主动结束劳动关系时的权益。
(2)若职工因工伤不能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先另行安排工作。若职工仍不能胜任,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此规定兼顾了用人单位的管理需求和工伤职工的实际困难。
提醒:
工伤职工在决定是否离职以及处理补偿事宜时,要留意自身权益,不同工伤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3 13: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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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后劳动者若主动离职,对于五至十级伤残情况,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能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当职工因工伤不能胜任原工作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先另行安排工作。若职工仍不能胜任,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5-12-13 13:3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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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后无法胜任工作,劳动者可主动离职,不存在“被迫离职”。若工伤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2.职工因工伤不能胜任原工作,单位应先另行安排;仍不能胜任,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多付一月工资可解约,并支付经济补偿。
3.工伤职工可自主决定是否离职,还能依法获相应补偿。
2025-12-13 11:3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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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因工伤无法胜任工作,劳动者可主动离职获补偿,不存在“被迫离职”,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也可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若职工因工伤不能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需先另行安排工作,仍不能胜任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工伤职工有自主决定是否离职的权利,并且无论哪种情况都能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如果您在工伤离职补偿等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3 09:5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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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因工伤无法胜任工作,可主动离职并依法获补偿,不存在“被迫离职”概念。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应对建议如下:
1.职工因工伤不能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先另行安排工作,若仍不能胜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2.工伤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离职,主动离职时要清楚自身权益,依法争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补偿。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工伤职工离职事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025-12-13 09:06: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