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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唐* 广东-江门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2.10 01:35:42 373人阅读

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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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公司未足额发工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若劳动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公司要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2025-12-10 06: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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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获经济补偿,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公司逾期不付,需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公司逾期不支付,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应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工资发放等劳动权益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12-10 06:0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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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公司逾期不付,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2.解决措施和建议:劳动者遇到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情况,首先应与公司协商,争取和平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责令公司支付。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0 05:2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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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时,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公司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而公司逾期仍不支付,那么公司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劳动者在维权时要注意保留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0 04:3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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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遇到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情况,先与公司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发放情况等相关证据,让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四)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公司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5-12-10 03:13:44 回复

1.工伤期间应该按以前的岗位工资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己愿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工伤期间应该按以前的岗位工资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己愿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工伤期间应该按以前的岗位工资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己愿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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