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个案件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11月11日用工,12月3日辞退,用工时间不足一个月,在法律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本身不构成违法。其次,关于辞退的合法性问题。关键在于上班摸鱼、迟到早退未打卡这些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需要看公司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以及这些行为是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如果公司没有相应制度规定,或者规定程序不合法,直接辞退可能存在违法解除的风险。建议:
1. 立即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2. 如果决定辞退,建议先收集好员工违纪的证据;
3. 可以考虑协商解除,避免后续争议;
4. 今后用工务必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本案中未签合同的时间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但建议今后新员工入职时立即签订合同,这样对双方都更有保障。
签订合同违约怎么处理的
1、合同中已经有详细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守约方按照预先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向违约方主张权利。
2、合同中并没有事先约定合同违约责任,那就要看法律规定,直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出现违约的情况,一方面注意协商,并在协商过程中收集、保留证据,包括书面文字的、录音录像都行;另一方面,合同违约将给自己造成很大的损失,又协商解决不了,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直接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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