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一次性付清薪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出勤天数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要求。
(2)当单位出现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单位逾期不支付,要按应付金额一定比例加付赔偿金。
(3)若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用,但有扣除比例和剩余工资的限制,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劳动者遇到工资问题应及时维权,单位扣工资要注意是否符合规定,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一次性付清薪资,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出勤天数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二)若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单位要加付赔偿金。
(三)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从工资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解除劳动合同时,薪资需一次性付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要按约定和出勤天数及时足额发工资。
2.若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单位被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不付,要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因自身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单位可从工资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且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结论:
解除劳动合同时薪资应一次性付清,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需担责,劳动者造成单位损失扣除工资有标准。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一次性付清薪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出勤天数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若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要加付赔偿金。若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扣除工资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当月工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大家在劳动薪资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对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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