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离职通常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因为领取需同时满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三个条件,而自愿离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要求。
2.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自愿离职后符合法定情形,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者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等,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可视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满足其他条件时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3.建议劳动者离职时明确自身离职原因,若遇到法定被迫离职情形,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的证据、未支付报酬的记录等,以便申请失业保险金时使用。同时,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表明求职意愿,确保满足领取条件。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自愿离职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因为领取需同时满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三个条件,而自愿离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自愿离职是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者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法定情形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可视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满足其他条件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提醒:
劳动者需准确判断离职原因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不确定能否领取,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为正常自愿离职,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可考虑提升自身技能寻找新工作。
(二)若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被迫离职,收集相关证据,如暴力威胁的视频、工资支付记录、劳动条件不符的照片等,进行失业登记并表明求职要求,在满足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条件下,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通常,自愿离职不能领失业保险金。领取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失业前单位和个人缴满一年保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做失业登记且有求职需求。
2.自愿离职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标准。
3.但如果自愿离职是因单位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或未按合同付酬、提供劳动条件等,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可视作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满足其他条件就能领。
结论:
一般情况下自愿离职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在法定被迫离职情形下满足其他条件可领取。
法律解析: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自愿离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条件。不过,当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可视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满足另外两个条件时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对失业保险金领取等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贫困保险津贴:关于我被判定为自主离职的情况下是否仍能领取的咨询若您选择自行离职,将无权申领失业救济金。然而,要申请失业救济金,必须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首先,您曾在某一公司任职并成功缴纳过至少满一年之社保费用;其次,您离职的原因并非出于自身自愿,例如因公司解散、员工辞退等非主观因素导致的职位变动;最后,您必须正式登记失业身份并且表达出积极寻找新工作的意愿。
专业解答现行法规规定,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者无权申领失业救济金,因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是非因个人过失导致的工作中断。员工主动终止雇佣协议被视为自我终止职业,不符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专业解答在合同期满未续订且主动放弃的情况下,无法申请失业救助金,因这不属于非个人因素导致的就业中断。领取条件需满足: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一年以上足额缴费、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
专业解答若劳动者自愿离职,将不能申请失业救济金。要申请失业救济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劳动者及其所在企业需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二、失业非因劳动者个人原因; 三、劳动者已完成失业登记,并有积极求职意愿。
专业解答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通常无法享受失业金待遇。领取失业金需满足条件:参与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费,因非个人原因失业,且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完成失业登记和求职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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