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2)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利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面临工资问题时能及时止损。
(3)劳动者维权有多种途径。首先可与单位协商,和平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支付;也能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向法院起诉。
提醒:
维权要及时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应积极与单位沟通,明确提出签订合同、支付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的要求,争取协商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需及时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
(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单位限期支付相关款项。
(四)还能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上班半年没签合同还被欠薪,劳动者能依法维权。未签书面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可要求单位付双倍工资;单位欠薪,劳动者能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2.先和单位协商,要求签合同、付工资和双倍工资差额。
3.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4.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欠薪、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对结果不服还能起诉。
结论:上班半年未签合同且被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也能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还可主张经济补偿。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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