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通常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争议的程序,一般以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但在特定情况下,可同时将公司和个人列为被申请人。
(2)当个人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且其行为与劳动争议直接相关时,比如代表公司作出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决定,或其侵权行为与职务行为有关,此时可将其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3)若个人行为与用人单位无关联,仅为个人与劳动者的民事纠纷,这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不能在劳动仲裁中告该个人,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提醒:劳动仲裁中能否同时告公司和个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判断个人行为与用人单位关系。若个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其行为和劳动争议直接相关,像代表公司作出损害劳动者权益决定,可将其和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二)区分纠纷性质。若个人行为和用人单位无关,只是个人与劳动者的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而非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虽然此条未直接涵盖上述所有情形,但体现了依据行为关联确定被申请人的原则。
1.劳动仲裁主要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争议,通常以单位为被申请人,但特定情况可同时告公司和个人。
2.若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其行为与劳动争议直接相关,比如代表公司损害劳动者权益,可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3.若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只是和劳动者的民事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能否同时告二者,要依具体案件判断。
结论:劳动仲裁通常以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特定情形下可同时告公司和个人,若个人行为与用人单位无关则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主要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争议。当个人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且其行为与劳动争议直接相关,像代表公司作出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决定,或个人对劳动者侵权且与职务行为有关时,可将其列为共同被申请人。然而,如果个人行为和用人单位没有关联,属于个人与劳动者的民事纠纷,就不在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内,要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具体案件中能否同时告公司和个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遇到劳动仲裁相关问题,难以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同时告公司和个人,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在个体工商户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去申请仲裁。要是劳动者不这么做,可能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根据咱们国家现在的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在法律理论上属于用人单位。要是个体工商户没有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东西,比如工作证、工资单、考勤记录之类的,然后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让个体工商户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裁决和调解都有各自的优势,适用情况也有所不同。调解若能满足劳动者核心诉求,履行方式也明确,那调解就更好,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要是调解没达到期望,那仲裁裁决在维护合法权利方面就更重要了,因为它追求的是公正公平的结果。
专业解答个体工商户和其经营者在劳动仲裁中应该被接纳为被诉方。个体工商户被视为用人单位,当劳动者与他们产生纠纷时,劳动仲裁是解决争议的首选途径。在这个过程中,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公平、公正地作出裁定。
专业解答工伤鉴定是劳动仲裁的前提,它确认工伤事实以支持后续赔偿申请。如劳动关系存疑,需先解决争议再进行仲裁。两种路径的区别在于:一是先鉴定后仲裁,工伤鉴定在争议期间暂停,仲裁后继续;二是先仲裁,工伤鉴定依据仲裁结果。前者可获更强司法支持,后者鉴定基于仲裁裁决。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种重要途径,但它们在性质和适用范围上有所不同。劳动监察是行政执法范畴,主要处理用人单位未支付薪酬、未出具离职证明等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处理简单案件效率高。劳动仲裁则更偏向司法性质,适用于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辞退、解除工作年限、抵扣加班费用等问题,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不一定即时生效。选择劳动监察还是劳动仲裁,取决于劳动者的具体需求。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