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期间公司破产清算,劳动者的仲裁请求要纳入破产程序处理。劳动者作为债权人,有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义务。已出且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可作为申报依据;仲裁未终结的,需配合管理人提供证据材料。
(2)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劳动债权优先受偿。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支付职工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债权。
(3)劳动者要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展,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若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提醒:
劳动者在申报债权时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如对债权认定有异议要及时走法律程序解决。不同破产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及时申报债权:劳动者作为债权人,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若仲裁裁决书已生效,直接依据裁决结果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若仲裁未终结,配合管理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
(二)关注清偿顺序:劳动债权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被优先用于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
(三)参与会议维权: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展,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自身权利。
(四)解决债权异议:若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可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1.劳动仲裁时公司破产清算,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会按破产程序处理。劳动者作为债权人,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已出且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可直接用于申报;仲裁未结束的,需配合提供证据。
2.公司破产后,劳动债权优先受偿。破产财产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支付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
3.劳动者要关注破产进展,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结论:
劳动仲裁期间公司破产清算,劳动者仲裁请求纳入破产程序,要及时申报债权,劳动债权优先受偿。
法律解析:
当劳动仲裁期间公司破产清算时,劳动者的仲裁请求需按破产程序处理。作为债权人,劳动者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若仲裁裁决已生效,可直接按裁决结果申报;若仲裁未终结,则需配合管理人提供证据。公司破产时,劳动债权处于优先受偿地位,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先支付职工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者要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展,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若对债权认定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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