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职工死亡时父母没到60岁,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规定显示,工亡职工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才可领取。
2.若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受年龄限制可申请。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
3.父母没到60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按规定申领,反之则通常无法领取。
1.一般情况下,死亡时父母没到60岁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因为规定工亡职工父母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才可领取。
2.但如果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受年龄限制可申请领取。不过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
3.解决措施和建议:若父母未到60岁但可能丧失劳动能力,家属可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获得鉴定结论后,尽快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以保障权益。若不符合条件,可关注家庭是否符合其他救助政策,寻求相应帮助。
结论:
死亡时父母没到60岁,一般不能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中,工亡职工父母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才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过,如果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就不受年龄限制,可申请领取。但这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也就是说,父母没到60岁,若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能按规定申领;若不存在这种情况,通常无法领取。若你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一)如果父母未到60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作出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之后凭此结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即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若父母未到60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般情况下不符合领取条件,此时不能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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