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不应随意不去,依法成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双方需履行义务。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去可能违约,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担责。
2.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等,此时可立即解除。
3.若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建议和单位协商解除,说明不能入职原因,避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协商时应诚恳沟通,争取单位理解,尽量降低违约风险。
法律分析:
(1)正式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后双方需依约履行义务。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履约,构成违约,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担责赔偿。
(2)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立即解约。
(3)无法定解约情形时,建议与单位协商解除,说明不能入职原因,避免不利法律后果。
提醒: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谨慎对待,若需解约要先判断是否属法定情形,无法定理由尽量协商,以防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一)若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应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向单位说明不能入职的原因,争取单位理解,避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二)若遇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签正式劳动合同后别随意不去。合同有法律效力,双方得履行义务,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去算违约,给单位造成损失要赔偿。
2.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解约,像单位暴力强迫劳动、不按约定付报酬等,能立即解约。
3.无这些情况,建议和单位协商解约,说明不能入职原因,免得担不利后果。
结论: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通常不应随意不去,无正当理由不去可能违约担责,但在法定情形下可解除合同,否则建议协商解除。
法律解析:
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合同双方需履行相应义务。劳动者签合同后若无正当理由不去上班,会构成违约。若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当出现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若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况,劳动者最好和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并说明不能入职的原因,以此避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如果在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企业须遵循两条劳动合同法规定:一是雇佣农民工时,如构成劳动关系,应在建立关系后一月内签订书面合同;非劳动关系则无需。二是确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进行,即使已建立,也应在一个月内补签书面合同。若提前订立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成立。
专业解答企业须遵循两条劳动合同法规定:一是雇佣农民工时,如构成劳动关系,应在建立关系后一月内签订书面合同;非劳动关系则无需。二是确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进行,即使已建立,也应在一个月内补签书面合同。若提前订立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成立。
专业解答即使未签署雇佣合同,若能证实存在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并享有相应待遇,劳动者可被视为正式员工。判断依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证、招录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词等。这些文件和证据共同确认了劳动者的身份和劳动关系的存在。
专业解答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不代表成为正式员工,需在一个月内签署书面合同,否则雇主将承担法律责任。合同中如包含试用期条款,对于三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雇主可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的员工才能转为正式员工,若未设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时即视为正式员工。若是对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是正式员工了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国企正式工的劳动合同几年签订一次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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