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出去了,然后老板没有钱只给发百分之三十工资,然后让签一个协议,这个协议具有法律依据吗
老板让签只发百分之三十工资的协议,若员工是被胁迫、欺诈签的,或协议显失公平,那协议可能无效。若员工自愿签且内容不违法,有一定效力。解决方案:若不想签,可与老板协商全额支付工资;若已签且有证据证明签时不自愿或协议不合理,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协议,要求老板支付剩余工资。
2025-08-20 18:3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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