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一下关于企业故意不给员工离职的问题
您好,关于企业故意不给员工离职的问题,我理解您的困扰。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具体分析您的情况需要注意几点:
1. 企业是否有正当理由拒绝(如涉及竞业限制或重要项目交接)
2. 您是否已正式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保留证据
3. 企业是否存在扣押证件、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建议您:
首先整理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离职申请等证据材料。如果企业仍无理阻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处理。需要更具体的建议,可以补充说明企业拒绝离职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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