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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8630条
关于在职罚款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罚款确实存在一定限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需要提醒的是:
1. 罚款必须有合法依据,通常需要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2. 罚款金额要与实际损失相当,不能随意设定
3. 20%是上限,实际操作中建议合理确定比例如果遇到不合理罚款,建议:
1. 先核对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2. 要求单位出示罚款依据和计算方式
3. 保留工资条等证据
4. 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到个案,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罚款是否合法合理。如果需要进一步分析,可以提供更详细的情况。
2025-05-12 22:32: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