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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不能不予执行

杜** 陕西-西安 劳动仲裁咨询 2025.04.14 05:29:20 324人阅读

劳动仲裁能不能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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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可不予执行。被申请人拿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以下情形,经法院合议庭核实,会裁定不予执行:裁决事项不在劳动仲裁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法;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误;仲裁员有贪污受贿等违规行为。
2.若法院认定执行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会裁定不予执行。
3.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就劳动争议向法院起诉。

2025-04-14 10:1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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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仲裁能不予执行,存在多种可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被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被申请人能证明仲裁裁决存在裁决事项不在劳动仲裁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员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裁决行为,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时,经合议庭审查核实会裁定不予执行。若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的执行关系到当事人权益,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您在劳动仲裁执行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14 09:1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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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存在不予执行的情况。当被申请人能证明仲裁裁决有裁决事项超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员有违法裁决行为这些情形之一,经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会裁定不予执行。并且,法院认定执行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时,也会裁定不予执行。

若出现上述情况,有相应解决措施。若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解决劳动纠纷。

2025-04-14 07:5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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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存在不予执行的情况。当被申请人能提供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出现特定情形时,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裁决事项超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限、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误、仲裁员存在贪污受贿等违法裁决行为。
(2)除上述情况外,若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同样会裁定不予执行。
(3)若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提醒:
遇到劳动仲裁裁决执行问题时,应及时收集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问题。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4-14 05:5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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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申请人若想让劳动仲裁不予执行,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况:仲裁裁决事项超出劳动仲裁范围或仲裁机构无仲裁权;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流程;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不充足;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仲裁员在仲裁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二)若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会裁定不予执行。
(三)当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要在收到裁定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4-14 05:36:0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人民接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仲裁裁决予以执行。但是,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后,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国内仲裁而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仲裁裁决,确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并将此我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不能申请人民再审。就该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提讼。(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都是人民对仲裁行使司法监督权的体现,都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对仲裁裁决的否定。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其具体体现在: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3.管辖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提出。4.法定理由不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而且,人民还可以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仲裁裁决。法定理由的不同表明,人民在审查撤销仲裁裁决时,侧重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认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既审查仲裁裁决所认定的事实,又审查仲裁裁决所适用的法律。5.法律程序不同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不可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1)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2)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1)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提出(2)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提出3,管辖不(1)请求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提出(2)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提出4,,法律程序不(1)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2)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不可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5,法定理由不(1)撤销仲裁裁决理由依《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确定(2)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确定6,相关规定(1)《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2)《仲裁法》规定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六十条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六十一条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1)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2)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1)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提出(2)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提出3,管辖不(1)请求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提出(2)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提出4,,法律程序不(1)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2)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不可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5,法定理由不(1)撤销仲裁裁决理由依《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确定(2)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确定6,相关规定(1)《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2)《仲裁法》规定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六十条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六十一条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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