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韶关法律咨询 > 韶关劳动保障法律咨询 > 哺乳假深圳规定2018年有何要求?

哺乳假深圳规定2018年有何要求?

郭** 广东-韶关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3.12 12:00:38 4279人阅读

朋友丽丽在深圳市工作生活呢,今年年初,他刚刚在医院里生了一个小宝宝,最近正在休产假呢,哺乳假深圳规定2018年有什么要求呢

其他人都在看:
韶关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韶关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据最新计生条例规定深圳市哺乳假规定2018年,现在深圳二胎妈妈可享受128天的产假,生育第一胎可休产假143天,前提是23周岁后生。
  最近有市民咨询在深圳如何休产假,尤其是生育二胎产假天数有无变化。昨日,市卫计委回复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15天。

2018-03-12 12:14:38 回复
咨询我

你好,哺乳假深圳规定2018年的回答是据了解,今年2月,市卫计委曾发布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该条例拟在广东省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为女方增加30天产假。如果征求意见稿得以通过,深圳妈妈生育二孩能享受到最短128+30=158天的产假待遇,如果遇到剖腹产等难产情况产假可再延长。但目前该条例正在修订过程中,在该条例正式修订颁布之前,该规定仍应继续执行。即: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仍可按现行规定享受15天晚育假。

2018-03-12 12:02:38 回复
咨询我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为了维护职场妈妈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场妈妈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那么,关于国家规定的哺乳假的规定是怎样的呢?具体如下: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
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
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
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以上就是深圳市哺乳假规定

2020-12-01 22:04:1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