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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流程需要哪些东西呢,能不能告诉我。

黎** 河南-开封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2.10 11:20:03 311人阅读

我想问问广州的朋友,这个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是怎么样的啊,都需要准备哪些东西呢。程序是不是有多难啊,我最近非常需要这个。所以希望大家给我解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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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018-02-10 11:3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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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如下
1,生育保险备案。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3)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2,待遇申领。
一、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四、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
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 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注:
A、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B、怀孕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局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费用将直接拨至单位帐户。
C、所有复印件都必需用A4纸复印
3、 生产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凭上述材料到社保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一般办理申领后次月到账。生育津贴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2018-02-10 11: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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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如下
1,生育保险备案。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3)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2,待遇申领。
一、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四、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顺产,难产:(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注:
A、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局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费用将直接拨至单位帐户。
C、所有复印件都必需用A4纸复印3、生产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凭上述材料到社保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一般办理申领后次月到账。生育津贴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2020-11-04 22:22:21 回复

实际工作中,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注:以上两种方式,都是采取了先发放的方式,因为如果等到生育津贴申领下来才发放,女职工将有几个月领不到工资。这样做不合适,而且也会引起员工不满。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2016年孕妈妈的工资时长规定  第二十九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按其工资、津贴、补贴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计算工龄。  第三十一条:广西生育津贴天数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规定增发退休金,增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  (一)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以及婚后未生育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百分之五;  (二)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金的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未享受前款奖励的城镇居民,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五发放奖励金。  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广西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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