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建立劳动合同时,潜在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未在法定时间段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即如果雇主未能在雇佣员工后的第一个月结束之前与其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协议,那么该雇主必须按照该员工每月应领薪酬的两倍进行支付。
倘若雇主在雇佣员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其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协议,则将被视为已经与此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雇主以保证或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员工本人,并且可以对其处以每名员工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
若因此行为给员工带来任何损害,雇主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签订无效劳动合同也会带来法律风险,例如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以及赔偿员工可能遭受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4-05-26 13:1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