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因自工之日起未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若果用人单位违反此项规定的,可以向劳动稽查大队投诉,也可以就该方面的待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我刚处理了一个养老保险纠纷的案件,若需帮助,欢迎来电
所谓训练费赔偿,是用人单位支付专项训练花费,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劳动者违法服务期商定的。你无签过任何合同,不存在不到三年每年交5000元训练花费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限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满2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和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限定:“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你能够辞工,并能够主张赔偿,也就是从2014年4月起,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赔偿你两倍薪水。如有争议,你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只能得到自重新入职倒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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