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一个朋友问我2017年福利部门工资计入哪里,我也找不到答案,所以咨询一下大家。
1、原企业会计制度核算规定:
(1)不管什么部门人员的工资,发放工资时,都要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月末,按各部门人员工资进行分配。
(2)月末工资分配时,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一般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但职工食堂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支付工资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月末工资分配时,福利部门及职工食堂人员的工资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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