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打一个官司,里面涉及到服务行业法定假日不上班算旷工吗这个问题,但是对这个不是很了解,想询问一下具体内容。
所谓旷工,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事先又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工作场所上班。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休日、法定节日是职工放假休息的时间,不是工作时间,因而公休日,法定节日职工不到工作场所上班不应算作旷工。对此,1983年1月24日(劳人劳[1983]2号)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十八)作出了明确的解释,计算连续旷工时间,可以把节假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旷工时间。
2017-12-16 17:5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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