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要求
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
(2)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的月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5%(含)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
(3)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5)企业具有适合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
(6)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具体认定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 疆 生产建 兵 团 民政局确定,报民政部备案。
律师解析 1、非公司制私营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2、公司制企业(私营企业除外)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经营权。 3、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转让或者无偿划拨其投资形成的产权,企业可以依据经营权,有限制地处分其拥有的资产。 4、公司制私营企业一般都是独资企业或者是合伙企业两种,而且也是不受相关公司法的调整,同样也不会具备查法人的资格,但如果当事符合条件,也是可以通过注册的方式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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