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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婚假天数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程** 甘肃-庆阳 工资福利咨询 2017.12.03 11:04:29 8人阅读

你好,我与女朋友准备回老家办婚礼,现在需要向公司请假咨询一下2017年陕西省婚假天数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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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这也是2017年陕西婚假规定。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2017-12-03 11:18:29 回复

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纳应以职工的税前工资为基础,但工资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低有高,低的只能到法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高的可以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几十上百倍。为了减小差异,因此规定了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纳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3000元。在通常情况下,职工缴费工资的确定并不采用当月实发工资额,而是采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以北京为例,每年4月1日前,单位人力部门会确认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当年4月到次年3月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6个部分组成。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取暖、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社保缴费比例虽然区域间存在一定差异,但大多数统筹地区的缴费比例与北京市差别不大。以天津市为例,其最新缴费比例为养老28%、医疗12%,失业3%、生育0.8%、工伤0.5%,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的44.3%,与北京市极其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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