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
2、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一、 什么是晚育假?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的产假,男方可享受的护理假称为晚育假。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二、 晚育假的规定
(一)必须享受的假
1、产假:98天+6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产前假
1、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三、晚育假新规定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将公民晚婚晚育的婚假和产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各个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婚假取消、增加产假、陪产假等情况。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和上海增加产假30天,广西增加产假50天,安徽、江西、山西、宁夏、四川、山东产假增加60天,福建产假增加60-82天。
由于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通过上面对晚育假规定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各省基本上都延长了晚育假的假期,这和国家的基本政策是想吻合的。同时,晚育假是每个晚婚晚育家庭的必须享有的假期。当您存在这方面的纠纷时,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国家产假规定晚婚晚育产假具体规定是女性职工在生完孩子之后有九十天的产后假期,且女性职工的生育保险在生育之后就可以进行报销了,且无论女性职工,生第几胎都可以有产假。
专业解答广东省晚婚晚育假取消,女职工生育享受17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陪产假15天。
专业解答河南省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是可以延长到30天,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男方赔偿陪产假在一般情况下是7天。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就是给予男性一定的福利待遇,这是非常重要的。
专业解答在湖南省是没有晚婚晚育产假的,湖南省规定的产假统一都是158天,晚婚晚育政策已经不适应现在的社会发展需求,即使是晚婚晚育,孕妇可以享受到的产假一般也不会超过158天,湖南省明确规定男方可以享受到的陪产假的时间是20天。
专业解答重庆市晚育产假规定是90天,存在难产等严重的情况的可以延长一定的产假时间的,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也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来进行认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