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仲裁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与案件的当事人或近亲属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专业解答行政机构任职回避的具体情形是,如果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当事人不能担任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
专业解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专业解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专业解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专业解答在行政诉讼活动当中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是审判人员跟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或者该审判人员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判的,那么行政相对人都可以请求当事人进行回避,实际上这些工作人员发现类似情况的话,也应该自动回避的。
律师解析 在劳务纠纷调理过程之中,实际涉及劳资双方的当事人有权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要求对仲裁人员自行回避进行申请。 若是该案件的仲裁人员是当事方或其代理者近亲属; 亦或是与这起案件具有利害关系; 再者与这家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存在着其他交互关系,假若这些因素将会导致仲裁结果失去公平性; 以及未经批准私下接触被申请人、代理人,或者接纳他们提供的宴请和礼品的话,都属于应当回避的范畴之内。 总结而言,只要仲裁人员存在无法秉持公平态度进行裁决的可能性,他们就必须进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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