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除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外,有三种情形,可增发生育津贴。 一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二是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三是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同时,原符合晚育条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各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 新政策实施时间,合肥市参照省人社厅《关于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问题的批复》(皖人社秘〔2016〕96号)的规定落实,即:
1、2016年1月16日《条例》实施前已生育的女职工,至2016年1月16日98天产假仍未到期,按照《条例》规定延长60天产假的,延长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专业解答生育津贴并无固定三个月内领取的限制,通常女性在生产后十八个月内均可申请。生育津贴旨在弥补女性因怀孕和分娩导致的经济压力,金额相当于约6-8个月的平均工资。参加生育保险者,津贴按单位上一年员工月均工资支付。正常生育假为九十天,难产或多胎可增加十五天。
专业解答合肥市申领生育津贴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六个足月。但生育保险政策因地区而异,部分地区要求缴费满一年且当前在缴。具体执行方式和期限各地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服务中心获取准确信息。
专业解答生育津贴申请有时限,具体因地区而异。一般需在产后六个月内申报,逾期视为放弃。建议生育出院后一个月内,将所有相关材料提交至单位,以便顺利办理手续。请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了解具体规定。
专业解答生育津贴不是必须三个月内领取,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生育保险是在生产之后的60天到180天的时间内领取的。生育津贴必须三个月内领取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专业解答合肥生育津贴标准: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等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除30(天)乘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