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劳动保障法律咨询 > 一名教师,流产假的工资应该是怎样计算的

一名教师,流产假的工资应该是怎样计算的

王* 广东-东莞 劳动保障咨询 2023.01.13 17:20:23 436人阅读

一名教师,流产假工资应该是怎样计算的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东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时间单位应视为出勤,工资全额支付。

2023-01-13 17:22:2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