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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对于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适用劳务关系。
也就是说,你超过50岁,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因此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双方也不受《劳动法》约束,所以劳动仲裁过50岁不受理是合理的。主要看当时你妈妈和老板之间的约定(比如劳务合同),按照约定内容履行相应义务。
如果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合同,因为很难提供证据所以是非常麻烦的.....好在你们有保留工资单,这个可以作为证据!
拖欠工资肯定是违法行为!因为劳务关系在劳动部门管辖范围之外,你只能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但对方公司已经倒闭,这场官司打起来应该很困难......
2017-10-29 09:5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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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受理。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为男的60,女的是50,虽然提到了女干部是55岁退休,但是在法律上超过50岁就不属于劳动者了。所以女性劳动仲裁过50岁不受理是合理的,如果发生争议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前提可能还是要经过劳动仲裁,因为是程序前置,所以经劳动仲裁开不予受理后,你才有去法院。
2017-10-29 09:4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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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劳动仲裁不受理问题的解答如下 劳动争支仲裁委员会不给不受理通知单,的,职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职工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应该向法院提交已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的证据。
2020-12-10 22:52: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