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意义上,没有短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短工”的区别。
2.短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 “编内人员”,短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短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4.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短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专业解答首先,你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能证明你和公司在同一时期都在公司工作,并且关于薪资报酬有明确约定的相关凭证,比如员工证件、出勤记录、工资清单、工作电子邮件等等。然后,你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督促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除了追讨被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期的双倍工资差额。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工资支付问题上存在拖欠现象,这肯定是违法的啊!不管拖欠时间长短,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而且,不签劳动合同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得在雇佣员工后的一个月内,跟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
专业解答你的权益很重要,需要被保护。遇到问题先跟老板商量,让他按约定给你发工资。如果商量没用,就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都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你开始工作的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老板都得给你两倍工资。
专业解答如果单位在雇佣你一个月后,一年以内都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要按每月双倍的标准给你发工资。就算合同已经签了一年,但实际上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也会被视为单位和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候,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专业解答在没签劳动合同就主动离职的情况下,工资是按实际上班天数和双方约定的标准来算的。要是没写清楚工资是多少,就按跟你同岗位的其他员工的工资,或者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来算。另外,你还能要没签合同这段时间的两倍工资差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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