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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育险是从2015年12月份开始缴纳的

ask****199 山东-聊城 社保纠纷咨询 2017.09.20 10:24:27 1人阅读

我的生育险是从2015年12月份开始缴纳的,由于公司业务问题将保险自今年的6月份从聊城转移到济南,公司没变,6月份漏交了,9月份我刚生完宝宝,现在漏交了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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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聊城 咨询解答:2793条

这个具体的你先问下社保那边吧

2017-09-20 15:52:17 回复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对于什么时候报销生育保险问题,一般情况下,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此外,要满足三大条件,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外地医院也可以报销哦!)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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