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这意味着在享受带薪年假时,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重叠部分不计入年假天数。 例如,若连续十天年假中包含两天休息日,假期结束后,您仍有两天年假未休。您可选择合适时间再休,或一次性休完剩余年假。
专业解答计算综合工时制度下的每月工时,基准为月,累计标准工时数为166.67小时,计算方式为[(365-11-104)/12]*8。法定节假日为11天,休息日为104天,日常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此工时已涵盖年休假,雇员合法休假视为完成正常职责,薪酬及相关权益基于正常工时。
专业解答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等于(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乘全年应享受天数。离职时年休假等于(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乘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等于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乘200%乘应休天数。
专业解答“如某职工应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10天,3月21日进入新单位工作,其当年度可享受年休假天数为7.8天,即(365天-80天)/365天乘10天。其中折算后不足1整天部分的0.8天按规定不享受年休假,其当年度实际享受年休假天数为7天。”
专业解答根据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应扣除的事假工资=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公休日非计薪天数,不能计入到事假天数之中,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不能计入事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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