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不明白,请问夫妻购房合同上其中一方赠与另一方能撤销吗,知道的帮忙解答下谢谢
专业解答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夫妻购房合同上其中一方赠与另一方,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受赠方不接受是不成立的,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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