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从法定终止情形看,劳动合同终止不需用人单位、劳动者单方或双方作出任何意思表示,只要出现法定事实,劳动合同就依法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有等进一步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对此有相应补充规定,比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二、终止劳动合同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法》第46条对于此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约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金等。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范围。
专业解答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法律规定的操作指导劳动合同的解除,特指当劳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期间,出于特殊的原因,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结束双方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的过程。在通常情况下,根据解除方式的不同,可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划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大类型,每种类型所适用的法律规定亦各不相同。
专业解答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终局裁决是否合法确实如此,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所涉及的赔偿问题,以下列举的劳动争议,除非依据相关法规另行规定,否则,仲裁委员会就这些案件做出的裁决将被视为最终裁决。该类裁决书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便拥有了法律上的约束力。
专业解答合同期满辞职能否被用人单位驳回当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衷心希望您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但请放心,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您的辞呈,都无需强制执行离职事项,因为此时,劳动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也随之消失。因此,您不再需要通过提交辞呈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即使您提出了辞呈,也无须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
专业解答在此期间,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实质性的劳动力关系。劳务派遣协议依法到期解除后,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则有义务向其所派出的劳动者提供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当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时,倘若被派遣劳动者选择结束在该公司的工作,此时是并不需要继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他们的。
专业解答关于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之区别研究在诸多方面,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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