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据此可知,没有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无法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专业解答失业保险金生效与领取选择无关,国家未设申请时限。领取条件包括:失业前用人单位及个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完成失业登记;积极求职。具体条件为按期缴费、非自愿失业、已登记失业并求职。
专业解答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最长24个月,非终身限制。具体期限根据缴费年限而定:1-5年可领12个月,5-10年可领18个月,10年以上可领24个月。但申领前需满足两条件:非自愿性失业且缴费年限至少一年。
专业解答享受失业金保障期间,社保会暂时停滞。但如选择参与灵活就业社保计划,则不视为社保断交。请注意,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贴金不能同时领取。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找到合适工作,可申请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和选择,确保个人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专业解答领取失业金期间,可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缴费年限暂不计入。最长领取期限为两年,期间可自愿选择个人缴费,缴费年限继续累积。失业人员需了解相关规定,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专业解答失业者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无需承担医保缴纳责任。此期间,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也被豁免,且这段时间的缴费记录不计入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失业救济金领取时限最多两年,个人也可选择自行缴纳相关费用以保持连续缴费记录。
律师解析 失业了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不能能办失业金的,领取期限需要看情况,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要领失业金,必须先办理失业登记,而办理失业登记必须要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必须到原单位办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原单位不给办理,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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