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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款买了车位,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要我交律所服务费,你看合理吗?

ask****349 广东-肇庆 房屋买卖咨询 2022.01.24 16:51:34 316人阅读

我全款买了车位,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要我交律所服务费,你看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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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可以直接不予理会,予以抗辩,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2022-01-24 20:5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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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合理。
解析:
不合理,律师费应当由事务所收取并出具发票,除非有律所和开发商的委托代理及收款协议。
另,看落款公章不是律所,是咨询公司。
你可查阅先前与卖家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是否有相关的预先约定,或要求卖方出示并解释相关的收款依据。
若没有相关依据,双方产生民事纠纷,你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3-06-26 17:1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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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合理。
解析:
不合理,律师费应当由事务所收取并出具发票,除非有律所和开发商的委托代理及收款协议。
另,看落款公章不是律所,是咨询公司。
你可查阅先前与卖家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是否有相关的预先约定,或要求卖方出示并解释相关的收款依据。
若没有相关依据,双方产生民事纠纷,你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3-06-26 17:1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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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这种情况不合理的。
解析:
关于双方是否就购买车位时必需支付相应律师费的问题,你可查阅先前与卖家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是否有相关的预先约定,或要求卖方出示并解释相关的收款依据。若没有相关依据,双方产生民事纠纷,你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2-11-21 15:3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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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交

2022-01-29 14:3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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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2022-01-25 11:2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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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还可以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2022-01-24 17:0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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