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签署就业协议,需要缴纳违约金违约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法律规定不许设定的违约金是指劳动合同不许约定违约金;
2、三方协议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
3、咱姑且不论是不是一定要交违约金,但就三方协议而言,三方协议是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的,要是你不交违约金,单位就不同意你毁约,你拿不回这份三方,则不可能从学校重新领出空白三方,对你来说,毁约就没有意义了;
4、对你来说,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比较重要。三方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就表示只要你交付违约金,就一定能解除三方协议,总比没有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死活不放你走的好
5、即使约定了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话,也是可以不交就解除三方的哦,看你沟通能力了。
房屋合同签署,卖家违约,违约金可以多约定,只要双方同意,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到,一方认为过高,可以要求酌情减少一般以不超过损失的30%为宜。《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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