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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十年的职务侵占 自2011年四月开始服刑

ask****938 广东-深圳 劳动争议咨询 2017.04.10 10:04:43 121人阅读

判处十年的职务侵占 自2011年四月开始服刑 已经减刑 预计明年年底出来 想办理假释 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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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812条

假释很难的,条件和程序都不透明,人为因素很强,由监狱向法院申请,你们家属无权申请...

2017-04-11 14:4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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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018-12-24 01:0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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